为了缓解渔民因执行南海海域伏季休渔和珠江流域禁渔制度造成的生活困难,中山市根据《广东省休(禁)渔补助实施方案》要求,安排休(禁)渔补助专项资金,对经渔业主管部门核定参加休(禁)渔的捕捞渔船船员实施补助,补助标准为海洋休渔渔业船员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内陆禁渔渔业船员每人每年补助1100元。
今年珠江禁渔期、南海伏季休渔期相继结束后,中山市海洋渔业局于8月3日至14日派出下乡工作组,分别在该市渔船相对集中的渔村及局审批服务窗口设7个点,现场受理2015年度渔业船员休(禁)渔生活补助申报。9月11日至17日,该局通过局网站、各渔政大队及渔村公告栏,对符合中山市2015年度休(禁)渔补助申请资格的渔船及其船员信息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未收到任何异议。最终,该局审核确定符合中山市2015年度休(禁)渔补助申请资格的渔船有1140艘,其中参加南海伏季休渔的海洋捕捞渔船656艘、渔业船员1333名,参加珠江禁渔的内陆捕捞渔船484艘、渔业船员855名,上述1140艘渔船的2188名船员共获2015年度休(禁)渔补助294万元。
内容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这里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