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召开南方九省区市生猪生产调度会:压实地方责任,确保元旦、春节肉类供应
11月16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江西南昌主持召开南方九省区市生猪生产调度会,听取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9省(区、市)和部分重点地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生猪生产情况的汇报,共同分析当前生猪生产形势,研究针对性措施。
农业农村部召开南方九省区市生猪生产调度会强调
压实责任 落实措施 注重实效
全力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农业农村部召开南方九省区市生猪生产调度会:压实地方责任,确保元旦、春节肉类供应
农业农村部召开南方九省区市生猪生产调度会:压实地方责任,确保元旦、春节肉类供应
11月16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江西南昌主持召开南方九省区市生猪生产调度会,听取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9省(区、市)和部分重点地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生猪生产情况的汇报,共同分析当前生猪生产形势,研究针对性措施。会议强调,各地要把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措施、注重实效,全力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会议指出,南方九省区市是我国传统生猪产区,也是猪肉消费比较集中的区域,常年生猪出栏量接近全国总出栏量的“半壁江山”,生猪产能能否尽快止跌回升,对全国猪肉市场稳价保供具有重要意义。从调度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要针对产业发展、政策落实中还存在的问题,针对西南地区小散养殖户数量多、规模化率低,以及中南地区水网密集、环境容量小等客观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拿出真招实招,促进生猪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全国生猪生产恢复做贡献。
会议强调,要明确生猪生产实行省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不折不扣地兑现向中央作出的产量和自给率承诺。要落实好财政、金融、用地等支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养猪大县要定期调度政策落实情况,对禁养区超划等做法要及时整改。要持续强化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搞好技术服务,推介“龙头企业带农户”“产业体系带农户”等有效模式,让养殖户会养猪、敢养猪。要紧紧围绕恢复生猪生产和市场稳价保供这两个重要目标,加强对养殖、流通、屠宰等各环节的管理,强化市场调控,统筹抓好禽肉和牛羊肉等替代品生产,确保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群众“菜篮子”供应。农业农村部将继续跟踪调度各地政策落实情况,每月调度各地生猪生产情况,压实地方责任,及时掌握产业动态。
会后,韩长赋还到正邦集团就生猪生产进行了调研。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调度会上对南方九省区市进一步做好生猪生产提出具体要求。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潘显政出席会议。
重庆:安排6.6亿元推动生猪产能恢复
11月17日,新华社记者从重庆市农业农村委获悉,重庆市已安排扶持资金6.65亿元,统筹用于生猪产业发展,助推生猪产能恢复。截至11月中旬,重庆全市新增生猪产能达到84万头,生猪存出栏降幅逐步收窄,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提升。
据了解,重庆推动生猪产能恢复的扶持资金主要包括:统筹用好24个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资金0.83亿元,重点用于生产发展;统筹用好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4.59亿元,重点提升规模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能力,促进绿色发展;统筹用好生猪产业专项资金0.25亿元,重点用于支持生猪引种、保种;新增安排财政资金0.8亿元,专项用于新增产能、疫病防控等。同时,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对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在国家贴息2%的基础上,提高为4.35%给予贴息。
此外,重庆还在加紧落实生猪生产重点产能建设要求,加强生猪规模养殖重大项目策划,编制形成项目库,目前11家生猪养殖重点龙头企业项目正加快建设。为保障猪肉供应,持续加强市内大型规模养殖场产销调度,引导规模养殖场与屠宰场紧密对接,做到平稳有序出栏。目前,已完成1.13万吨冻肉储备。
江西吉安:新引进种猪每头补贴1500元
为切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11月12日,江西省吉安市发布了相关实施意见。要求多措并举稳定生猪生产,同时综合施策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构建以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为引领、环保达标规模养猪场为主体的生猪标准化生产体系,实现生猪养殖场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循环化绿色发展,力争到2022年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达到20.2万头,生猪出栏量达到440万头、存栏量219万头。
意见指出,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生猪保险政策,将生猪生产、动物防疫、畜禽粪污治理等生猪生产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财政补贴范围,同时进一步提高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保障标准,降低生猪养殖风险。从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12月底,对环保达标生猪养殖场新增引进的种猪和能繁母猪,按种猪1500元/头,能繁母猪900元/头标准给予奖励性补贴。在落实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按政策性保险的费率,对全市环保达标生猪养殖场新增育肥猪和能繁母猪适当提高保费保额,育肥猪保费由20元/头提高到60元/头,保额由500元/头提高到1500元/头;能繁母猪保费由60元/头提高到180元/头,保额由1000元/头提高到3000元/头。
来源: 农业农村部、新华社、吉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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