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怀英 封面新闻记者 刘彦谷
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肉类市场供应,广元日前出台《广元市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八条措施》(简称“措施”)。
《措施》要求,在扩大规模养殖上,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在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前提下,积极招引有实力的大型生猪养殖龙头企业以代养模式跨区域发展生猪生产,确保广元常年生猪出栏稳定在360万头左右,确保到2020年全市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达50%左右。大力支持苍溪温氏、剑阁巨星、昭化新希望,按照规划加快仔猪繁育场建设。积极引进龙头企业落户旺苍县、青川县、朝天区、利州区发展。鼓励有意愿的中小养猪场(户)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改进设施装备条件,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与中小养猪场(户)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
在推动标准生产上,全面提升生猪生产机械化、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推动散养向规模、规模向标准、标准向示范转变。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沼气工程+绿色种植”“林(草)―沼―畜(禽)”等循环发展模式和技术,坚持以种定养原则,按照3个猪单位/亩的标准,优先在现代农业园区就地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标准化养殖场,并配套建设粪肥田间贮存池、沼液输送管网、沼液施用设施等,打通粪肥还田通道,力争3年内全市农业园区养殖配套率达100%。
在加快屠宰行业提档升级上,积极推行县域“中心屠宰厂集中屠宰、乡镇分销配送”模式。在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上,屠宰配备必要的冷藏车等设备。在替代品生产上,大力发展剑门关土鸡,突破性发展肉牛羊,积极发展生态有机鱼,抓好猪肉替代品生产,保障肉类市场供应总体稳定。在养殖用地保障上,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生猪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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