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出台实施意见
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发展
近日,赣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推进生猪产业发展,保障市场猪肉供应。
根据实施意见,赣州市将从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落实和完善养殖用地、促进产能恢复与发展、大力推进屠宰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扎实抓好生猪恢复生产;从压实非洲猪瘟防控责任、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强化生猪调运监管、强化疫情监测排查、强化餐厨废弃物管控、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方面,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从成立工作机构、增强猪肉市场调控能力、加大肉类替代产品的生产与供应、切实维护猪肉市场秩序等方面,着力保障市场猪肉供应;从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生猪生产发展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强化动物防疫经费保障、强化部门配合协作等方面,强化政策保障。
在促进产能恢复与发展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抓种业生产,完善现代生猪良繁体系,持续推进“育、引、繁、推”一体化,提高生猪良种繁育水平;抓生猪产业布局,指导在非禁养区内环境承载能力允许情况下依法增养补栏,鼓励支持种猪场和规模养殖企业(场)新建、改建基础设施扩大产能;抓养殖方式转变,发展年出栏3000头至2万头的适度规模养殖和大型现代畜禽养殖企业集团,大力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养殖模式,依靠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化解养殖风险;抓好产业升级,支持标准化规模化养猪场发展,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推进标准化升级改造;抓技术培训,加大生猪复产增养培训力度,指导养殖场户制定复养计划,对复养养殖场要严格把关,科学评估,确保环境、防疫等条件符合要求;抓政策落实,切实落实国家生猪良种补贴以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要切实用于支持生猪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在增强猪肉市场调控能力方面,赣州市将严格落实“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保障日常特别是重要节假日猪肉充足供应;加强供需对接,引导养殖企业与生鲜猪肉供应商、大型商超对接,增加市场投放,确保重要节假日猪肉市场有效供应,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畅通生猪及生猪产品合法调运,落实仔猪、种猪及冷鲜、冷冻猪肉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赖华 记者 廖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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