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稳定生猪生产三年行动计划:明年底实现猪肉基本自给
2019-2021年福建全省各设区市生猪养殖目标数 福建省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9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福建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根据该计划,至2020年底,福建全省生猪存栏900万头,实现猪肉基本自给。
计划指出,通过3年努力,福建省生猪养殖总量稳定增长,生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省生猪生产与猪肉市场需求总体平衡,努力为全国大局多做贡献。
按照分年度目标,2019年底,福建全省生猪存栏800万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94%,养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2020年底,全省生猪存栏900万头,实现猪肉基本自给;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96%,养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2021年底,全省生猪存栏900万头,猪肉自给平衡有效巩固,并力争自给有余,生猪养殖基本实现标准化规模化,养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
计划同时对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年度养殖目标进行了展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在福州、厦门、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平潭十个地区中,龙岩市目标最高,2019年至2021年三年生猪存栏量分别为233万头、233万头和218万头,分别占到年度全省生猪存栏目标的29.1%、25.8%、24.2%。
文件要求,各市、县(区)要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生猪禁养区,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修订完善畜牧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辖区内养殖布局和规模。对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种猪场(含地方品种保种场)和规模养猪场(户),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文件同时对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扶持政策和措施作出说明。
其中,对达标排放的年出栏2000头至5000头的规模养猪场,由省级财政对流动资金贷款给予2%贴息补助,贴息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现有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地方品种原种场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支持规范建设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洗消中心,省级财政每个补助20万元;对非重点县的省级财政每个补助10万元。对规范建设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并配齐检测设备的生猪屠宰厂(场、点),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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