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农业农村部日前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39号建议称,农业农村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深入研究后,认为实施“制定生猪市场保护价格政策”面临的实际困难较大,目前尚无法实施。
农业农村部表示,这一建议不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而且生猪供给价格弹性大,如果出台最低价格政策,将使市场形成生猪养殖不会亏损或不会明显亏损的预期,刺激大量社会资本涌入生猪养殖行业,使生猪产品产能大幅扩张,极易形成“托市收购―产量增加―不得不再托市收购”的恶性循环,成为巨大财政负担。
农业农村部认为,如果实施最低收购价制度,需要配套建立相应的储备能力。但猪肉属于鲜活农产品,储备成本高、周期短,操作难度大。同时,各地养殖方式、规模、品种、成本、质量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很难制定一个适当的、统一的最低收购价标准。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39号建议还提出“加大对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实施风险防范政策性补贴”。对此,农业农村部回复称,目前,国家对标准化大规模养猪场的扶持政策有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等。各地可统筹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养殖场开展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疫情防控和消毒设施建设等。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购置已纳入了农机补贴范围,支持规模猪场建设完善环保设施装备。
而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农业农村部正在与财政部积极沟通,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对大型规模养殖场给予适当贷款贴息。同时,农业农村部还将继续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继续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防疫规范的标准化示范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李严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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