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病害猪损失补贴只针对病害活猪,送至定点屠宰企业时已死亡的病害猪不享受损失补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包括病害活猪及病害死猪。
按规定,病害猪财政补贴将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病害猪货主或 生猪 定点屠宰企业。具体补贴标准为:病害猪损失补贴为5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标准为80元/头。江西省财政厅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杜绝套取补贴资金现象,确保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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