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2日,全市45家畜牧龙头生产企业共同发出倡议,提出在发挥行业自身优势走产业化经营路子的同时,积极保障畜产品安全。他们承诺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建立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带领周边饲养场(户)生产、销售无公害畜产品;严格规范生产与经营行为,决不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为共同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表率。
在倡议书中,45家畜牧龙头生产企业提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畜产品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每个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更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他们说,近年来,我市畜牧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畜产品生产总量增加,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为此,45家龙头企业从养殖、加工、销售等方面提出七点倡议。 遵纪守法,严格规范自己的生产与经营行为,认真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 兽药 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保证不生产、不经营、不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品或物质,保证按国家规定和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和使用 兽药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严格动物防疫制度,全面落实以免疫、消毒、隔离、无害化处理、疫情监测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防治措施,做到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病害的动物及其产品不出售,保证出售的动物及其产品安全优质。
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决不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
努力发挥行业自身优势,走产业化经营路子,建立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带领周边饲养场(户)生产、销售无公害畜产品,造福广大消费者。
自觉接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与生产监督检查,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积极协助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努力做好各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企业行为,凝聚行业力量,为共同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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