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界“两会”代表委员共话农牧业发展思路

datong 网络 2011-12-19 03:51:52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8年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积极发展畜牧水产业,扶持和促进规模化健康养殖。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三农”支出56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亿元。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2008年要完成7700多项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借助“两会”东风,我国农牧业板块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参加两会的畜牧兽医界代表委员倍受振奋,积极建言献策,共商农牧业发展大计。本刊编辑了部分内  容,以示关注。

  建立 猪肉 生产和供应长效保障机制

  沈志强(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院长)

  国际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带动了粮价上涨,导致养猪饲料价格上涨,成本大幅提高;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养殖人工成本大幅提高;传统的庭院养殖正在快速退出养猪业,规模化养殖没能跟上来; 生猪 生产的疾病风险加大,周期性市场风险的难以预测和适应;生猪生产的技术相对滞后。

  从根本上解决猪肉供应问题,应尽快建立猪肉生产和供应长效保障机制。“猪粮安天下”,国家要像重视粮食一样重视猪肉生产和供应。要设立生猪发展基金,根据猪肉价格涨落情况,及时进行政策设计和调整,猪肉少时扶持生产,猪肉多时按照市场规律补贴生产、引导生产。建立生猪期货市场,低价时,国家要收购猪肉,调控市场,减少养殖户的市场风险,避免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高价时,启动价格干预机制,向市场投放储备猪肉,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加大畜牧科技投入,强化兽医科技体系与研发,加强种猪选育与疫病防控。

  尽快制订食品企业市场准入标准

  祝义才(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雨润集团董事长)

  从我国食品企业的生产现状来看,要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开心,就必须制订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或标准,从源头上消除小企业、小作坊违法、违规生产食品带来的隐患。

  为此,建议正在起草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落实行政许可制度”的相关章节中,应补充以下条款:

  一   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执法部门进一步增强对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

  二   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取得许可证除草案中所列的条件外还要具备一些必要条件,要有符合食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场地,要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和环境;除了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外,还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生产工艺流程,所生产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食品生产的原料必须确保无公害,且来源合法透明;除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事食品生产的专业人员外,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指定的资格认证机构颁发的食品工业从业证书;无论食品企业规模大小,都必须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签订国家统一规范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向社会承诺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肉食品加工企业还要公开承诺不使用病、死畜禽作原料、不掺水作假;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认证。

  三   根据我国食品生产以中小企业、小作坊为主的现状,明确增加一些规范条件。首先是限制销售范围,限制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过乡镇区域,不准进入商场、超市(经工商部门批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的食品小企业除外);其次是严格限制预包装,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在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之前,不得使用相应包装,防止其乔装打扮混入市场;再次是小作坊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认证。

  重视兽医高等教育,提高兽医学生的生均经费

  刘秀梵(全国政协委员、扬州大学兽医学院教授)

  前不久,国家教育部与卫生部联合提出,重视医学教育,提高医学院校的生均经费,这对医学院校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应同等对待动物医学与人体医学,以保证兽医学生的培养质量。 

  教育界别组审议的热点主要是教育问题和机构改革,委员们普遍认为,在新形势下,要重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比方说,如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质”,要解决从应试教育模式向素质教育模式转变的深层次问题。当然,这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对于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委员们认为,要采取渐进模式,用改革的方法不断完善。

  减轻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税费负担

  李秉和(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塞飞亚集困董事长)

  我国的畜禽屠宰加工企业主要以农产品活牛、活羊、活猪、活禽为原材料,产品为肉类产品,是关系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食品。目前,我国畜禽屠宰加工配送环节征收的税费过多、征收标准不统一、税费征收不尽合理的问题相当突出,为控制肉类产品价格,促进我国肉类产业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   减少税费征收项目

  国家应规范畜禽屠宰加工税费征收项目,统一税费征收标准,加强税费征收管理,杜绝乱设项目乱收费。

  鉴于畜禽待宰保管、洗车、装车和肉品品质检验等项目是畜禽代宰加工服务的必备条件,其费用应纳入屠宰加工费中,不应另行收费;对畜禽定点屠宰基金、屠宰管理费、屠宰稽查费等缺少收费依据,应予以取缔和规范。

  对于与公共设施建设相关的环保费、城市建设教育附加费、防洪工程维护费、堤围防护费等收费,应作为国家税收项目规范管理。

  二   降低税费征收额度

  对于国家必须征收的税费项目,要降低税费额度。

  关于增值税。农产品加工企业包括初加工、深加工,初加工企业增值税进项税率为13%,销项税率为13%,而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进项税抵扣13%,销项税率17%。建议:农产品加工企业税率全部按13%抵扣和征收,或恢复执行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增值税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切实减轻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和消费者负担。

  有的地区对代宰生猪形成的收入按“屠宰加工费”计征17%增值税。建议将“屠宰加工费”改为“屠宰服务费”,将其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并改征“增值税”为“营业税”,恢复到1999年以前的做法;鉴于对代宰行为的税收,属于产品流向税,应在销售环节征收,减轻屠宰环节的税负。

  关于屠宰企业的肉制品在各地征收的动物检疫费。一般企业的肉制品销售需要在当地出厂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同时需要缴纳金额较大的动检费,到肉品接收地还需要换成当地的动检证。

  关于运输肉制品高速公司收费。一般肉制品运输采用冷藏或冷冻车辆,由于在运输过程中需要全程制冷,油耗比其他的运输成本高,生产企业将该部分费用全部加在售价中,增加终端消费者负担,建议运输肉、蛋、奶、蔬菜等关系到居民生活食用产品采取减半或减征高速过桥费。

  三   改进税费征收方式

  目前,屠宰企业已成为多部门集中收费的场所。要改变只收费不服务和重复收费的弊端,对防疫费和产地检疫费,应坚持在生产环节征收;销售市场管理费,应坚持在市场环节征收。

  关于收购农产品和销售产品印花税。根据《税法》,国家规定按合同征收,各地制定实施细则,有些省份地税局下发文件,“对不能准确提供合同采取核定征收办法”。一般来讲,农民不与企业签订收购合同,也不需要签订合同,屠宰企业销售肉制品,一般消费者直接用现金购买,不需要也不可能签订合同。地方政府为了多收税,采取“核定征收”办法,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我们建议按国家税法规定征收,各地不得变通。考虑到肉制品为居民生活必需品,为减轻企业负担,可按合同减半征收印花税。

  四   扶持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发展

  一是免征初级产品所得税。根据国家新修订的所得税法中“对农副产品初级产品免征所得税”的规定,屠宰厂生产的动物胴体和分割肉属于初级产品的范围,应给予免征所得税的优惠。二是实行免费检疫、免费服务。鉴于屠宰检疫是政府行为,检疫人员是公务人员,所需费用应由国家负担。建议国家取消屠宰产品检疫费。三是实施污水处理优惠政策。目前,国家对屠宰企业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缺乏统一扶持政策,有的给点补贴,有的就没有补贴。建议国家对大中型畜禽屠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给予补贴。

  以金融资本推动现代化养殖

  刘永好(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

  以金融资本推动现代化养殖,借助金融资本推动农牧产业的适度规模化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建议政府协调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拿出较多的资金用于现代农牧业发展专项贷款;鼓励成立由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农村合作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农业担保公司;中央财政拿出一定的资金为农牧业担保提供专项支持;增设以产业链为核心,由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组织参与的跨区域的村镇银行,为产业链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支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向农产业倾斜的金融政策,重点支持从事产业链建设的优势企业在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融资,以体现“三农”的重中之重,加快推进农业产业链的建设。

  另外,应降低增值税征收额度,减少不规范的税费征收项目。

   农副产品深加工应纳入农业基础建设

  谭钜添(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江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要把农业产业化纳入到农业基础建设,这才能真正解决农村问题。水利建设是农业基础建设,但我认为能够尽快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应该是农副产品深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应该纳入我们国家的农业基础建设。因为农副产品深加工一方面可以吸引大量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可以扩大农产品的市场。从对农业这个角度来讲,把农业产业化,尤其是农副产品深加工纳入农业基础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龙头企业有责任提高农民素质

  温鹏程(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当前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数量减少,素质下降,这些新时期的新特点,对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不利。现阶段要解决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首先要解决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才能实现农民增收。通过龙头企业组织对农民的培训,使农民掌握专业技术,实现专业化生产,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是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另外,作为农牧企业要提高为农民服务的意识,提高为养殖户解决各种困难的服务能力。只有重视服务,才会拥有更好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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