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桂林市 生猪 私宰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桂林市 生猪 肉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工商监管职能,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桂林市广大市民生 猪肉 品的消费安全,维护生 猪肉 品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桂林市工商局迅速行动,立即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在全市迅速开展生猪私宰肉销售专项整治活动。整治不留死角,监督执法不推诿不懈怠,巡查方式要超出常规,为消费环境竖起一道安全屏障。
一是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各分局负责召开辖区内各市场开办单位、市场肉类经营户专项会议,明确提出要求,严禁私宰肉流入市场,并规定凡在市场上销售的猪产品必须具备“两证”,工商部门一经发现有销售私宰肉的行为,对经营户和市场开办者依法立案查处,杜绝私宰肉进入市场销售,使私宰肉没有市场空间。
二是制定出台《桂林市工商局生猪私宰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状》,分阶段指导工作任务落实,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执行力。实施工商局对市场开办者、工商局对销售经营户签定目标责任状活动,加强市场开办者、经营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把监管力量进一步充实到农贸市场一线,执法人员超出巡查常规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巡查每天上午、下午均不少于二次。对重点市场、重点经销户进行重点时段监控,近期采取执法人员早上5点半进驻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堵塞执法盲区。监控一批不法商贩,对违法者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并要求各单位从现在起至7月底,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是对市场内经营户营业执照进行一次全面核实登记造册,发现无照经营户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无“两证”销售猪肉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没收。
五是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打击力度。与商务、公安、畜牧、质检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私宰点、市场内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有效地打击生猪销售各环节的违法行为。
六是加强社会监督,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为依托,畅通群众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私宰肉的消费投诉和举报,从中获取违法行为线索,及时发现和端掉私宰肉窝点。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资料、市场悬挂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教育经营者遵纪守法,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观和监督意识。
截止17日,桂林市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42人次,执法车辆107台次;检查市场12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400份,没收私宰肉617余斤,罚款2000余元,取缔无照经营户17户。部分违法经营户将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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