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兽用抗菌药物残留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问题同样事关人体健康。为此,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陈光华表示,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兽用抗菌药治理问题,在兽用抗菌药监管方面,与卫生部门协作配合,坚持“产、管”结合、标本兼治,强化兽用抗菌药审批、生产、经营等全链条监管。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
一、严格兽药审批准入监管
坚持“四不批一鼓励”,即不批准人用重要抗菌药、促生长抗菌药、易蓄积残留抗菌药、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菌药作为兽药生产使用,鼓励研发新型动物专用抗菌药。此外,组织开展兽药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
二、强化兽药生产经营监管
修订出台《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进一步加大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活动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打击生产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兽药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兽药二维码追溯监管系统,让每瓶兽药都有自己唯 一的“身份证”,逐步实现兽药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三、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耐药性监测
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对主要畜禽产品15大类79种兽药残留进行监测,国 家级监测任务约9000批次。全面推进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性行动计划,监测10种动物源细菌对52种兽用抗菌药的耐药性。
四、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鼓励支持养殖企业推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逐步带动各类养殖主体科学规范使用抗菌药。
五、加强科学用药宣传
组织开展“科学使用兽药 践行质量兴农 助力产业兴旺”科技下乡活动、“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科学规范用药知识。
在此基础上,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将继续严抓兽药质量监管、兽药残留监控和细菌耐药性监测,引导从业人员“产好药”“用好药”“少用药”,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推进畜牧业的绿色发展。
据悉,此次活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主办,健康报社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评价专家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真菌病监测网协办,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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