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40号

xiaozhang 农业农村部 2022-04-02 01:09:00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等2家单位申报的番鸭小鹅瘟胶乳凝集抑制试验抗原、致敏胶乳、阳性血清与阴性血清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等10家单位申报的头孢洛宁乳房注入剂(干乳期)等4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3.工艺规程
  4.质量标准

  5.说明书和标签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40号


  附件2
  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40号


  农业农村部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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